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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症结 精准服务 《检察日报》刊登鹿城检察服务民营经济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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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检察日报》第12版刊登了鹿城区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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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定会认真梳理公司管理漏洞,加强对员工的警示教育。”近日,温州某速运公司运营经理对鹿城区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充满感激地说道。

时间要回到2018年年初。罗某、陈某二人分别担任该公司某分部经理和销售代表。他们以正常价格从8位普通客户处接单并预收快递费用,但转而就将这些客户的快件“挂靠”在专门享受快递费6折优惠的大客户名下,从中赚取差价。后公安机关侦查认定二人涉嫌职务侵占快递费共计12万余元,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对每一笔数额进行了仔细核对,发现实际侵占数额并不止12万余元,遂退查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完善证据链。最终,确认罗某、陈某二人的侵占款为15万余元。

涉企案件的办理,还应注重追赃挽损。对此,经办检察官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积极促使罗某、陈某二人退出非法所得。后陈某退出非法侵占的8万余元,罗某因债务缠身无力退偿。企业的损失得到最大程度挽回。今年2月,鹿城区检察院对二人涉嫌职务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对二人均作出有罪判决。

案件了结了,但检察官心中的疑惑依然还在:“快递速运行业员工非法侵占快递费的情况近年来时有发生,症结何在?”结合所办案件并参考其他地方相关案例,承办检察官梳理得出,快递速运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如职工法律意识淡薄,对后果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散单挂靠大客户账号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财务制度松散,业务款收取环节过多等。

“我们要把案件作为一个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进一步提升职工的法治观念。”该院检察官带着一份检察建议走进了该公司,建议企业通过制定客户回访制度、确立监督人员等方式,开展日常有效监督;优化缴款流程,确定由客户直接缴款到公司等方式,减少钱款流动的中间环节;充分利用后台大数据进行监管,实现早发现、早制止。


2018年以来,鹿城区检察院推出服务和保障“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检察工作意见,完善与区工商联共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平台,出台法治护航“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具体措施,邀请知名律师共同为企业释疑解惑,提升检律企互动效果等,不断改进服务民营经济的方式方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扎实推进招投标领域专项检察监督,依法打击串通投标犯罪行为等。落实“轻拿轻放”要求,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对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诉,坚决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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